信息公開
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
序號 | 標的 | 面積(㎡) | 實物狀況 | 租賃用途 | 租賃期限 | 產權 情況 | 優(yōu)先權 情況 |
1 | 商業(yè)廣場西3號商鋪 | 43 | 空置 | 經營場所 | 36個月 | 有 | 無 |
2 | 商業(yè)廣場E1商鋪 | 1677.17 | 空置 | 經營場所 | 60個月 | 有 | 無 |
二、免租裝修期及遞增:西3號免租裝修期30天,第三年遞增5%,租期3年;E1商鋪免租裝修期75天,第三年與第五年遞增5%,租期5年。
三、履約保證金:首月租金的三倍
四、競價方式:增價拍賣
五、租金收繳方式:每個月繳交一次
六、承租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在港口集團和系統(tǒng)內無不良信譽的企業(yè)或個人
七、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出租方以標的現(xiàn)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承租方應嚴格履行《租賃合同》。
2.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合法經營,維護經營場所及衛(wèi)生。
3.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
4.承租期間承租方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公攤費用等各項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5.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
6.承租方不得改變建筑物結構,如需裝修應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7.租賃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租賃履約保證金。
8.如承租方經營互動體驗類項目,要求承租方須按照出租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建設保障場地安全的必要基礎設施(包括但不限于承臺等),并且投保意外險保額不低于100萬元。
八、公告期限: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12日。
報名截止時間以相關競價文件為準。競租人應在公告期間到福建省思進拍賣有限公司領取相關競價文件。
九、咨詢電話:
聯(lián)系人:何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591-38723525、15605918710
監(jiān)督電話:0591-87857922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3號福建銀河花園大飯店16層。
福建省商業(yè)廣場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