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開
各投標人:
現將由我司組織招標的福州港三都澳港區(qū)漳灣作業(yè)區(qū)10號泊位后方陸域堆場硬化工程施工(招標編號:E3500000001101680001)有關事項澄清、修改及補充通知如下:
一、本項目有關投標人的提問答復如下:
1、請招標人明確,本項目工程量清單編制說明中安全文明施工費、保險費的計算基數是否包含400章照明、給水工程。
答:包含。
2、投標保證金備注為項目名稱加投標保證金,字數過多, 銀行沒法備注,本項目投標保證金備注能否寫成“漳灣10號泊位陸域堆場施工投標保證金”?
答:能。
3、本項目招標文件九、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9.2工程量清單項目總價表與工程量清單中的清單匯總表不一致,請招標人明確投標報價以哪個格式為準?
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后發(fā)出的文件為準。本澄清、修改及補充文件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標人請按上述要求執(zhí)行。
招標人:福建寧港港口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時間: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