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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項目編號:E3500000001101432001
本項目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如下:
一、問:招標文件中,附件5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資格(港口與航道工程),且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請問:根據(jù)福建省公路水運工程電子招標投標示范文本(2020),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為職稱或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即項目負責人滿足職稱或執(zhí)業(yè)資格條件之一就滿足要求。而湄洲灣港東吳港區(qū)羅嶼作業(yè)區(qū)11號12號泊位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文件要求項目負責人同時滿足職稱和執(zhí)業(yè)資格條件,與福建省公路水運工程電子招標投標示范文本(2020)不符,存在違背福建省公路水運工程電子招標投標示范文本(2020)要求,擅自提高門檻,排斥潛在投標人情形。建議按照福建省公路水運工程電子招標投標示范文本(2020)規(guī)定,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明確為:應具備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資格(港口與航道工程),或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答:根據(jù)《福建省公路水運工程電子招標投標示范文本(2020)-福建省水運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文件》,本次招標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修改為:“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資格(港口與航道工程),或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其他主要人員資格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資格審查條件。” 招標文件涉及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的內(nèi)容均做相應修改。
二、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1日09時00分00秒”。招標文件中涉及該時間均做相應修改。
三、本答疑紀要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文件與本答疑紀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紀要為準。
招標人:福建省羅嶼港口開發(fā)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廈門港口開發(fā)建設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