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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E3501040102100255003
各投標人:
一、本項目有關投標人質疑的答復如下:
1.問:廠房、生產用房建筑的業(yè)績是否符合業(yè)績要求?
答:不符合,“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樓、住宅、廠房(機房、車間)。
2. (1)本項目建設內容中主站房1座、旅游集散中心1座、綜合樓1座、維修車間1座、檢驗臺及附屬設施、停車場等。層數(shù)多少?最高建筑高度多少米? (2)按榕建筑[2018]154號文件 “已交存年度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無須再按項目交存項目投標保證金,并可同時參加多個不同專業(yè)資質的項目單項投標保證金不超過年度投標保證金金額的項目投標。”?!?《福州市建設工程年度投標保證金收訖證明》(施工)”應該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吧! (3)招標文件第2章第1節(jié)投標須知前附表項號39中6.3.3“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人數(shù)為3個”,若出現(xiàn)二個或二個以上投標人的評標得分相同,請代理確認第幾次抽出來的代表球號為第一中標候選人? (4)合同專用條款5.支付5.3支付酬金“⑥ 綜合驗收通過,工程竣工結算完成,支付合同價款的5%;⑦ 工程缺陷責任期滿,支付剩余合同價款。”建議修改為“⑥ 綜合驗收通過,工程竣工結算完成,支付合同價款的10%。⑦ 工程缺陷責任期滿,按本工程施工結算總造價結算監(jiān)理費并一次性結清監(jiān)理費?!?/span>
答:(1)主站房1座(2F,H=18.6M)、旅游集散中心1座(8F,H=34.8M)、綜合樓1座(8F,H=34.8M)、維修車間1座(2F,H=11.7M)、檢驗臺(1F,H=5.3M)(2)滿足;(3)詳見本項目補充通知第二大點第1點;(4)按招標文件執(zhí)行。
二、本項目招標文件修改部分如下:
1.本項目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前附表48項中的內容增加:“10.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中,第1條內容 ,修改為: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入圍評審并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評標委員會應按評標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得分最高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以此類推選擇第二、第三中標候選人。當出現(xiàn)二個或二個以上投標人的評標得分相同時且影響中標候選人排序的,由招標人公開隨機抽取確定中標候選人排序,先抽取出來的為排名靠前的中標候選人。”
三、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fā)出的文件為準。本澄清、補充文件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標人請按上述要求執(zhí)行。
招標人:福州龍運汽車客運南站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時間:2022年3月15日